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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张经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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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夏庄平安路22号

要对中心供氧设备进行定期“体检”

要对中心供氧设备进行定期“体检”,其正常运行。

中心供氧站附近禁止烟火,要做到三严:严禁在站内,严禁氧气瓶部位接触油脂,电加热器具。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,须由专人负责管理,做好防火防爆工作,备有灭火器材,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。

氧气瓶的管理、搬运人员须经过培训,持证上岗,站内空、满气瓶要分开,定点摆放整齐,带好氧瓶帽,搬运气瓶时,应轻装轻放,防止震动撞击。氧气瓶阀门和管道须勤查,关闭好,不允许有漏气现象,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。

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,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,标志明显,台账,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。

氧气瓶、氧气管道设施须由人维修和管理,如有破损、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,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,并做好巡查记录。如有不因素,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隐患,正常的医疗供氧。维修氧气管道时,须关闭阀门,排进管道内的氧气,在进行焊接。

     氧气管道和集中管道的设备维修、运输,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医学装备部负责,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和氧气管道应各自负责,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,严禁和明火,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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